|
我国首次发布海洋领域总体规划
国务院日前批准了《国家海洋事业发展规划纲要》(以下简称《纲要》),印发沿海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,国务院各有关部委遵照实施。《纲要》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发布的海洋领域总体规划,作为海洋事业发展新的里程碑,对促进海洋事业的全面、协调、可持续发展和加快建设海洋强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。
海洋事业发展规划目标是:“十一五”期间,海洋综合管理体系继续完善;海洋公益服务能力明显增强;海洋经济发展向又好又快方向转变,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率进一步提高;2010年海洋生产总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1%%以上,年均新增涉海就业岗位100万以上;海洋科技创新体系基本完善,自主创新能力明显提高;科技对海洋管理、海洋经济、防灾减灾和国家安全的支撑能力显著增强,对海洋经济的贡献率达到50%,海水利用对沿海缺水地区的贡献率达到16%—24%%。
《纲要》提出了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、海洋环境和生态保护、海洋经济统筹协调、海洋公益服务、海洋执法与权益维护、国际海洋事务和海洋科技与教育等方面的重点任务。同时还提出了在管理协调、依法行政、人才战略、提高能力、加大投入和增强意识等方面的保障措施。
|